公司治理主管
一、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範圍
皇家美食為保障股東權益、健全公司治理並強化董事會職能,依法於112年度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一職,並於113年2月26日董事會通過由財務部莊舜雅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二)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三)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四)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五)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六)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七)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八)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二、113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之業務執行情形
(一) 依法辦理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股東會之召開事宜:
1. 擬訂各項議程、編製會議資料,並於七日前通知董事;董事須利益迴避之議案,予以事前提醒。
2. 協助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其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3.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及執行相關申報事宜。
(二)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於20日內完成、寄發議事錄於各董事,並於規定期限內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三)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依據公司產業特性及董事學歷、經歷背景,協助董事擬定年度進修計畫及安排課程。
(四)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1. 不定期提供公司治理之最新法令規章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資訊予各董事。
2. 提供董事執行職務所需之公司資訊,維持董事和各部門主管溝通順暢。
3. 協助安排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與簽證會計師會面溝通,使其瞭解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財務狀況。
(五)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1. 不定期提供公司治理之最新法令規章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資訊予各董事。
2. 定期向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報告公司治理運作狀況,並確認公司治理守則符合現行法規之規範。
(六)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獨立董事之選任資格,以確保其專業背景符合現行法令規範。
(七)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1. 辦理113年董事會改選事宜及相關申報作業。
2. 辦理113年董事長異動事宜。
(八)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擬定、推動公司治理政策及公司治理評鑑。
三、113年度公司治理主管於113年2月26日選任,當年度初任進修時數12小時:
日期 | 課程名稱 | 辦理單位 | 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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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5.09 | 公開發行公司董監事之法律責任 | 台灣董事學會 | 3 |
113.06.17 | 如何調整內控制度以因應ESG之新規範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