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

112 年度薪酬及審計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

一、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功能性委員會功能,本公司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辦理。
二、本公司依法每年定期進行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並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112年度以內部自評方式分別對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進行評估,評估期間為112年6月29日至112年12月31日,各功能性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標準如下:
(一)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 內部控制及其他。
三、112年度薪酬及審計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皆為優等,績效評估結果於113年3月8號提報董事會。個別評估結果如下:
(一) 薪酬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結果:
考核項目題數比重自評結果
A.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25%23
B.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525%25
C.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725%25
D.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325%23
得分結果19100%96
優等
(二) 審計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結果:
考核項目題數比重自評結果
A.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425%23
B.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725%23
C.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715%14
D.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315%14
E. 內部控制320%19
得分結果24100%93
優等
(三) 評分說明:
       1. 總得分= Σ((各構面得分/該構面總分x100)x該構面比重),採四捨五入。
       2. 績效考核自評總分為 100 分:
           (1) 90 分以上:優等
           (2) 80~89 分 :良好
           (3) 70~79 分 :標準
           (4) 69 分以下:待加強
四、綜合評語:依據112年薪酬及審計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皆為優等,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